沈阳毕业生就业安家费补贴申请指南
【资料图】
申报条件
1.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到沈阳市县域地区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该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
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安家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毕业生携所需要件向参保单位申请;
2.参保单位初审合格后携带相关要件到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受理部门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联系方式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27602300
康平县 024-87342822
法库县 024-87125305
温馨提示:
1、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只标注月份的,当月有效。
2、县域地区企业指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或康平县工商注册的企业。
3、安家费只能享受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费补贴申请地点地址